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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陌“荷尔蒙式社交”成色情交易重灾地
发表时间:2014年4月17日 18:10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标志性的向上45度侧脸自拍,或诱惑或纯洁无辜的眼神,微微嘟起的红唇,堪比顶级名模的魔鬼身材,“不经意”“侧漏”出的身体隐私部位,让人浮想联翩的自我介绍……在一些城市的繁华地区,只要打开一款名为“陌陌”的社交软件,就能“惊喜”的发现一大批这样的美女环绕四周。

记者调查发现,“陌陌”等基于地理位置的陌生人之间交友软件的盛行不仅给色情交易等违法行为提供了新的“移动基地”,并且催生大量性侵案件的发生。受访专家表示,应即刻查缺补漏,加强监管,找出移动终端软件管理上存在的制度盲区和真空地带,有针对性地推出相关的法律法规,避免色情信息入侵青少年群体。

交友神器成艳遇工具

北京的尹先生是陌陌的老用户,从2012年就开始了他的手机“交友”旅程。

尹先生告诉记者,陌陌上线之初,大家也都是基于这个平台在交朋友。“刚开始的时候加的那些朋友都是真正想交朋友的人,我们到现在还有联系,经常在一块坐坐,聊聊天什么的。当然我也不否认通过这个软件有过几次‘艳遇’。”

“当时的这种异性之间的交往完全是基于互相吸引的前提,但是大约运行了一段时间之后,确切地说是陌陌的‘约炮神器’的地位奠定后,上面的女的很多就都是‘小姐’了。”尹先生说,“从那之后,你在陌陌上边与稍微好看点的女的打招呼,基本上没人理你,相反你直接一点,直接把价码发过去,根据我的经验,只要出价够高,十有二三会有回复。”

除了赤裸裸的卖淫等行为,尹先生告诉记者,经常出现在陌陌上的“美女”们,很多是干“酒托”的。“聊两天聊得很好,她就会要求跟你见面。一般地点都是由女方提,她把你带到一家小酒吧,狠狠地点上一批根本喝不完的酒,然后一般就借故离开了。”

记者在北京三里屯附近打开了陌陌软件,通过筛选“只看女”功能,一大批或妖艳女性照片便出现在了页面上。记者观察发现,这些女性的个人页面上大都配有大量的个人照片。明显经过PS美化过的这些照片里,女孩们或身着比基尼凸显身材,或侧脸自拍彰显容貌,再配以或多或少的心情自述,页面上呈现出“美女大观园”。

按照尹先生告知的方式,记者向一个名为“宝贝”的女子发去了信息,此女子很快就向记者回信,并表示自己“有地方”,现在就可以“提供服务”。随后,记者又先后向周围十余名女性发去了同样的信息,有两名向记者回复表示可以提供包夜服务。

陌陌或加剧卖淫、性侵等违法犯罪行为

陌陌CEO唐岩曾在自己微博写道:“最最重要的还是你出差孤独的住在1507房间的时候,可以通过LBS(基于位置服务)发现1509房也有个同样境遇的年轻女子。”

正是这种毫不掩饰地将陌陌打造成陌生人之间“荷尔蒙式”互动的社交平台的目的,陌陌自上线以来,在网友之中以“约炮神器”的另类方式迅速走红。2014年2月7日,陌陌宣布注册用户突破了一亿。



记者调查发现,陌陌在吸引了一大批基于不同动机的“孤男寡女”用户之后,由其衍生出的犯罪行为屡屡发生。在百度(157.23, 1.76, 1.13%)新闻里以“陌陌”为关键词搜索新闻,十条里面就有三条诸如“假阔少借助陌陌等骗多名女子3万”“温州女子陌陌引来色狼遭性侵”“男子陌陌约炮变强奸”等标题的新闻出现。

天津公安系统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违法犯罪分子利用这种新型的社交软件基于地理位置信息查看附近人群的功能,进行卖淫嫖娼甚至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案件日益增多,交友软件成为卖淫嫖娼以及色情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新阵地。

陌陌公司的公关刘女士16日下午接受了记者采访。对于记者提出的有关于陌陌的种种问题,刘女士说,由于公司发展迅速,公司在处理这些含色情内容的信息时存在力有不逮的状况,不过公司并没有将陌陌打造成“约炮神器”的本意,且已经意识到其存在这些问题,并采取了网友举报等措施来处理其中存在的色情淫秽现象。刘女士告诉记者:“迄今为止,陌陌公司已经收到了8000余万条举报信息,并屏蔽了约300余台手机。”

移动终端的色情交易亟待封堵

中国青年网、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联合中国传媒大学调查统计研究所发布的《网民安全上网研究报告》显示,18岁以下的人群通过互联网接触过相关色情信息的比例为38%,约有22%的未成年人会主动搜索色情信息。如果有未成年人通过移动社交软件接触色情信息,后果将不堪想象。

天津南开大学附属小学副校长魏小东说,这种利用移动终端提供色情服务的软件具有很大的隐蔽性,老师和家长很难发现。现在中小学生对电子设备和网络都非常熟悉,绝大多数都有自己的社交软件号码。但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差,难以抵御不良诱惑,且很容易扩散感染。

“我们呼吁家长不要给未成年人购买这些智能设备。如果已经有了需要加强监管。同时学校也要尽到教育的责任,向学生讲清楚其中利害,有针对性的普及科学健康的性观念。”魏小东说。

北京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崔建华说,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规定,网络服务商有责任及时清除网站内存在的含有色情内容的信息。虽然有国家相关监管条例,但实际监管起来有很大难度。

“互联网监管跟着新型技术走,一般都比较滞后,一些互联网新技术尽管有打擦边球嫌疑,但真正实施监管却无相关明确条例,存在法律空白。监管部门应该积极研究对策,加强治理填补空白,建立一个良好的网络环境。”崔建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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