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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兴通讯:应披露信息都已披露 控股股东亦未买卖股票
发表时间:2018年6月22日 20:34 来源:新浪科技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中兴通讯发布公告称,中兴通讯A股(000063.SZ)股票于2018年6月19日、20日、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根据公告,中兴通讯称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中兴通讯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中兴通讯、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中兴通讯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自中兴通讯A股股票于2018年6月13日复牌至2018年6月21日,中兴通讯控股股东不存在买卖中兴通讯股票的行为。

此外,对于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根据公告,中兴通讯董事会确认,中兴通讯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中兴通讯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中兴通讯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中兴通讯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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