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昆明市旅游监察支队了解到,刚刚过去的春节黄金周,昆明旅游市场没有重大旅游投诉、重大服务质量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在昆明旅游投诉中心接听的454个一般性投诉、咨询电话中,关于在线旅游服务的投诉呈现明显上升,其中旅游产品与网络描述不符的投诉尤多。
市旅游监察支队相关负责人说:“今年春节黄金周期间,我们接到多起针对在线旅游企业服务质量的投诉,游客反映较多的是预订酒店、团队行程、景区门票不能按约定兑现服务、相关提示不到位等问题,尤其是因为旅游产品与网络描述不符造成的投诉明显增加。”该负责人表示,随着旅游和电子商务结合的加速,旅游网站层出不穷,产品规模不断扩张,去年下半年以来,昆明旅游投诉中心接到的在线旅游服务投诉的数量明显增加。
人民网旅游3·15投诉平台日前发布的2015年春节假期旅游投诉舆情显示,春节长假期间旅游3·15投诉平台共收到有效投诉31条。其中,涉及在线旅游企业的投诉占到总投诉的61%。
在线旅游虽然便捷,但各种信息真假难辨、鱼龙混杂,游客在网购旅游产品时,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游客首先应该核实该网站有无旅行社业务的经营资质,仔细查看网站首页的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号等信息,以及工商部门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部门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该负责人说,《旅游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应当保证其信息真实、准确。许多游客遭遇网购陷阱,却由于没有发票、保险、旅游合同而投诉无门,只能自认倒霉。因此,在确定有经营资质后,游客一定要与组织出游单位签订盖有合同章或公章的旅游合同,确认旅游行程。通过网络汇款后,游客应该记得索要发票,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记者同时获悉,在线旅游投诉数量增加的同时,旅游购物仍是投诉的“重灾区”。在受理的投诉案件中,由于游客认为旅游商品价格虚高、质价不符,要求退货的问题较突出。
“不少游客在导游的讲解下,对旅游购物店的玉器产生兴趣,一时冲动购买,等其增值。但回去后,静下心来与朋友交流或请专家鉴定,发现价格虚高,要求退货。”该负责人说,投诉中还有反映导游素质差,语言粗俗;行程中讲解景点知识信息少,购物信息多;游客购物少时话难听、脸难看;对游客不尊重,有的当面对游客进行人格侮辱,甚至是谩骂游客。
针对这些问题,支队一方面及时联系旅行社协调退货,最大限度地挽回游客的经济损失,同时对涉嫌违法违规的导游进行立案调查,对服务质量差的导游进行批评教育。
记者李思凡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