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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突发事件的传播伦理
发表时间:2014年8月7日 12:10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网 责任编辑:麒麟

核心阅读

自媒体传播是公开的,容易在传播中形成公共舆论。因此,自媒体也应当遵守公共舆论场的秩序和规则。权利与义务相伴相生。自媒体在享有通讯权、信息传播自由权、信息选择权等时,也理应承担道德上的责任和义务。作为自媒体用户,加强自身的媒介素养,提升信息传播的自律能力,做到在制作或传播信息时心中有一杆秤,避免不良信息的产生和传播。

自媒体在传播信息时不应忘记自身承担的道德义务。资料图片

近年来,随着以个人传播为主的自媒体时代到来,传媒不再是新闻记者的专利,“我在现场”也已成为信息传播和共享的主要模式。当没有经过任何“专业”训练的人在突发事件现场对事件进行“现场直播”时,不可否认对事件的发展与解决起到了一些推动作用,但也出现了一些伦理失范现象。自媒体时代,如何提升自媒体传播者的自律能力,并构建起一定的自媒体传播伦理规范,是一个值得探索的话题。

伦理失范现象堪忧

今年招远“5·28血案”发生后,一些现场血腥照片和视频在网络上不断扩散。视频中,犯罪分子气焰嚣张,手段残暴,就餐女子被打倒在地,惨叫声让人不寒而栗。

照片及视频是由在场网友拍摄并在网上发布。近年来,类似的情况并不少见。一些公共场所的恶意伤人事件、马路上的车祸事件,或是在受灾现场、爆炸现场,很多现场细节性描述、图片及视频,都是由在场网友通过微博、微信等自媒体最先发布,并在自媒体环境下不断复制转发,随后大众媒体跟进。

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有麦克风,人人都是记者。这种媒介基础凭借其交互性、自主性的特征,使得新闻自由度显著提高,传媒生态也发生了从传播向互播的根本转变。当暴力突发事件呈现在自己眼前时,很多自媒体用户凭借自身技术和传播特性,一跃冲上事件发布的前台。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这些恐怖、血腥的细节、镜头,带给人感官上极大冲击,达到震撼人心的宣传效果,但也会让受众心理上感觉不适,留下不快的记忆。另外,事故“原生态”地播出,没有体现出对被拍摄者生命的关怀,容易引起受害者家属的沉痛记忆,无异于对他们的“二次伤害”。从社会学角度来看,血腥、暴力的“现场直播”还会给社会平添极端的负面情绪,甚至效仿犯罪。而这些都波及媒介传播伦理问题。

伦理失范原因分析

自媒体用户缺乏道德约束。与大众传播不同,自媒体传播者大多为非职业新闻传播工作者,没有接受过专业媒介素养教育,没有统一的职业道德约束。自媒体信息发布无门槛,他们仅仅需要简单的注册申请,就可以在自媒体平台发布文字、图片、视频等信息。面对暴力突发事件,他们拿起手机、照相机或摄像机将情况“记录”下来并传播出去时,自然难以遵循传统的职业伦理,也很少考虑这样的行为是否符合传播伦理规范。

自媒体及一些非新闻网站缺乏“把关人”监督机制。不同于传统媒体,网络虚拟空间缺乏对传播内容有效地审查、监管和约束。现实中,突发事件又常能引起“轰动效应”。网络传播的时效性决定了自媒体经营者及一些网站第一时间把类似事件新闻放到重要位置,轻视甚至是忽略了对其内容的审查。

一些传统媒体盲目跟进报道。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一些传统媒体的网站、微博,甚至一些传统媒体自身,一窝蜂跟进,也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负面效应,助长了不良习气。比如,一些传统媒体依赖“在场”公众拍摄的业余图像和视频进行传播,为了收视率、点击量而放松了对自我传播伦理规范的约束。

构建自媒体传播 伦理规范

自媒体时代,要消解自媒体传播过程中产生的伦理冲突,需要构建起自媒体传播伦理规范,需要自媒体用户、经营者、传统媒体以及相关政府机构共同探索与努力。

加强自媒体用户的媒介素养。自媒体传播是公开的,容易在传播中形成公共舆论。因此,自媒体也应当遵守公共舆论场的秩序和规则。权利与义务相伴相生。自媒体在享有通讯权、信息传播自由权、信息选择权等时,也理应承担道德上的责任和义务。从这个角度来讲,作为自媒体用户,加强自身的媒介素养,提升信息传播的自律能力,是题中应有之义。通过各种学习,自媒体用户能对信息进行分析,清楚地判断什么样的信息是符合社会规范的,什么样的信息可能会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做到在制作或传播信息时心中有一杆秤,避免不良信息的产生和传播。

传统主流媒体有效舆论引导。作为传统媒体,就新闻伦理而言,在如何处理暴力突发事件血腥、恐怖的细节和画面等方面,经过多年探讨与争鸣,已形成一定之规。面对自媒体对传播生态的诸多改变,传统媒体应积极发挥引导作用,促进自媒体传播伦理规范的建立。首先,要严守媒体及民众所公认的传播底线,不渲染类似血腥、灾难、痛苦的画面,避免二次伤害的发生。其次,在对暴力突发事件进行报道时,不断创新报道方式和手段,不仅回答“是什么”的问题,还回答“应该如何”的问题,使受众从悲剧中获得理性的思考。再次,借助自身传播资源和优势,加大网络道德宣传教育,提高网民的认知能力和对网络中各种事物的思辨区分能力。

政府相关部门积极规范管控。作为政府,要建立制度化的网络治理模式,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同时,应考虑自媒体这一平台的特点以及导致其伦理失范的原因,尽快制定符合我国国情的网络公共道德行为规范,并开展相关网络道德教育宣传,从而避免或减少自媒体传播中伦理失范现象的发生。同时,采取防火墙等技术及时对不良信息进行处理或过滤,并建立网络实名制及相应的行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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