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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价格放开再证从垄断走向市场可行性
发表时间:2014年5月12日 14:05 来源:新快报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5月10日起,中国电信(52.65, -1.08, -2.01%)业务资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再需要电信企业向行政部门报备。

但对于这场真刀真枪的市场化改革,不少人还是表示了怀疑甚至是担心:电信资费实行市场化调节,是不是“涨价”的代名词?还是希望“政府管一管”电信价格。怎么理解人们对改革的这种“叶公好龙”的心态呢?

一方面,是中国电信企业长期处于行政垄断地位,紧贴政府的权力经营,反对垄断的呼声不绝于耳;另一方面,这次电信资费改革真的“让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电信企业没有政府这个“婆婆”了,但依然还是垄断企业,是否会打着市场的旗号,更肆无忌惮地搞垄断经营了呢?公众还难免有叶公好龙的心态,怕电信企业被放出潘朵拉的盒子。

其实,这次电信改革是去年以来国务院简政放权的重要一步落子。今年年初,国务院《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中,决定再取消和下放64项行政审批项目和18个子项,其中有两项涉及电信领域:取消电信业务资费标准审批、基础电信与跨地区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核准。

1994年以前,我国电信业是政企合一、绝对垄断的市场,形成了“国际补国内,长途补市话,电信补邮政” 的“交叉补贴”的电信价格体系。1994年为扶植中国联通(15.84, -0.43, -2.64%)这个新兴竞争对手,政府专门给它“发枪”,允许联通在中国电信的价格基础上,上下浮动10%,先行市场化改革。1998年到2001年,我国逐渐实现了电信行业的政企分离。

2000年,国务院《电信条例》规定:基础电信业务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或者市场调节价;增值电信业务实行市场调节价或者政府指导价。2005年,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文对固定电话本地通话费、移动电话漫游通话费等实行价格“上限管理”,这标志着我国电信价格规制方式上的一个根本性转变。而如今水到渠成地彻底放开电信资费行政管制。



中国电信行业从绝对垄断,到双寡头垄断,再到“垄断竞争”。与其他垄断行业相比,电信业的竞争要真实得多。大家一个共同的直观体会就是——这些年其他都在涨价,相反是电信资费在跌,而且三家移动运营商之间的竞争到了白热化的程度。

目前这个可喜的“垄断竞争”局面来之不易,既有20年来政府着力分拆电信经营者,“发牌照”“发枪”引进经营者的原因;同时也有科技进步的原因,各家竞争主体的优势此消彼涨,如网络兴起、移动通讯3G、4G的产业升级,而原本作为垄断核心优势的固定电话、长途电话,正成为鸡肋。这彻底把电信业的竞争激活了,这是其他垄断行业所不能比拟的。

于是电信行业虽然还是“垄断竞争”局面,但有了先行一步、率先放开管制的条件,这说明只要对垄断行业进行必要的切分,同时该行业也面临“颠覆型的科技革命”,那么,从垄断走向市场完全是有可能的。

部分公众囿于知识结构,对电信市场化有“叶公好龙”的心态,也情有可原。毕竟电信业是一个相当特殊的垄断行业。倒是很多学者,长期紧跟在落后的“科研基金申报指南”后面,对电信业的行政管制亦步亦趋,用着各种回归方程、线性代数,从“拉姆塞原则”到RPI-X模式,证明电信业的管制必不可少,不管制就会引发恶性竞争。

如今看来,改革已大大走到了“背书式研究”的前头,这说明这场简政放权改革的力度,超出很多专家的想象,那也就别笑话公众对改革“叶公好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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