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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评论:电信放权不等于强迫降价
发表时间:2014年5月12日 09:15 来源:中华网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中华网科技讯】近一年来的国内电信业可谓是风生水起,先是4G商用,后是虚拟运营商放号。在这两枚重磅炸弹投下之后,5月9日,工信部和发改委又联合发布了 《关于电信业务资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告》。一时间,关于通信和流量资费是否会继续下降的讨论再度暴起。

据悉,本次通告的主要内容是放开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对所有电信业务资费均实行市场调节价,电信企业可以自主制定具体资费结构、资费标准和计费方式。

不过,本次通告内容中的相关工作,实际上早在去年就已经展开,有关部门早已开始对电信业“松绑”,市场化竞争的机制也早已经引入。再者,通信资费的竞争一直没有中断,所以本次通告表明的,是政府今后会把对电信业的行政管理,转交给市场调节。

据通告中表述,这次放权的范围包括固定和移动的本地、长途、漫游语音,短消息,数据业务等所有电信业务资费。但实际上,运营商的套餐定价在此前也一直都是自主定价,此次放权减少的,一方面是运营商到政府部门备案的行政流程;另一方面,也可以加快运营商对市场反应的速度。并没有要求运营商降价的条文。

由于我国的很多行业过去一直是行政管理大于市场调节的模式,所以民众有时会产生只要是放权给市场的业务,就一定会降价的错觉。实际上,在近几年的电信行业中,运营商在通话和短信方面的资费始终是处于下行通道,再度大幅降价的可能性趋近于零。另外,虽然随着4G的兴起,用户对于流量价格下降的呼声越来越高,但目前我国的4G基站建设还严重不足;且运营商在流量方面虽然规模扩充迅速,但营收却并未同比增加。这些都不是靠行政手段能够干预的。

中华评论:电信放权不等于强迫降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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