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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朋友圈”拒绝“微谣言”需多方给力
发表时间:2014年5月14日 09:25 来源:光明网-时评频道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作者:悦心

5月12日晚间的《国内焦点》节目中,央视以《微波炉的“秘密”》节目批评了微信公共账号中存在大量的虚假信息的现象,并指出,微信公众账号已经成为谣言和虚假广告的温床。

微信,作为时下最热门的移动社交信息平台,聊天、实时对讲、摇一摇等功能广受欢迎。微信偏重的不是信息的传播功能,而是社交和通讯功能。微信不同于微博,微博的信息是开放式的,即使谣言来得很快也很容易澄清。微信则不同,虚假信息一旦来了,很容易造成谣言的发酵,而且会囤积很久。

个人发布的微信,在朋友圈晒生活、工作,转诗歌、心灵鸡汤、生活常识,同时还会转发一些时事要闻、媒体评述,每个微信使用者都是“一个自媒体”。“自媒体”时代,信息繁杂,信息安全成为群众最大的需求。如何从众多的信息当中提炼出对公众有用的信息,抽丝剥茧、去伪存真,控制谣言的传播蔓延,这需要政府相关部门时刻站在信息前沿,及时发出权威的声音。

目前微信展现在我们面前的,往往是被掐头去尾、没有时间、没了出处的信息。不但信息重复现象严重,而且其中为数不少是不准确、甚至虚假的信息。这个时候,来自官方的发布、引领、澄清才是最积极和必要的信息安全保障,也是信息时代政府公共责任必要的延伸和拓展。

由于微信属于更加私密的个人空间,只在朋友圈内传播,因此,目前警方无法对微信做到全方位监管。但是,最高人民法院刑三庭副庭长吕广伦指出,网络上发微博、微信捏造虚假恐怖信息也应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最高法的解释,捏造的虚假恐怖信息不管是个人直接传播的,还是编造了虚假恐怖信息之后没有起到应当保密的措施,致使信息被传播的,都要承担法律责任。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公布了关于审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此外,对于在微信中散播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微信用户,微信官方应该采用一些措施来制止谣言和虚假信息的传播。比如对于某些账号可以加大管控力度,对于那些发布谣言的账号及时进行管控和清理。要想避免微信成为谣言的传播地,就必须对当下存在的问题作出相应的调整。

都说谣言止于智者。作为使用微信的用户,人人都应当树立责任意识,对微信中出现的信息保留一份独立的判断,谨慎点击手中的“发布”和“转发”按键,让“微谣言”止于你我之手,净化“朋友圈”,拒绝“微谣言”,应当也必须从你我做起。(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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