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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厨网上外卖!属于违法行为
发表时间:2016年7月15日 08:19 来源:深圳特区报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互联网+改变生活,目前,各类家庭厨房类APP又开始诱惑市民,“想吃我家新鲜家常菜,点一点就有人给你做”。这种私家厨房在网上外卖合法吗?昨日,市食药局给予明确答复,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利用私家厨房从事点餐服务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日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滕佳材表示,现在网上订餐发展特别快,年轻人工作紧张,这种平台方便他们的生活。但网上订餐存在很大的食品安全风险,因为家庭厨房没有法律界定,“不支持这种网络订餐方式”。滕佳材表示,《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即将出台,将把网络家庭厨房尽快纳入到监管范围中来。

深圳市食药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圳对网上食品销售目前的监管手段主要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相关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和资质审查,建立登记档案并核实更新,要求其在所从事经营活动的主页面显著位置公开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备案凭证登载的信息,不得向未取得许可证或者备案凭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服务,所有网络食品第三方交易平台均应遵守我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按照上述规定,目前,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餐饮服务许可)利用私家厨房从事点餐服务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不过,这位负责人指出,互联网+对我们生活带来的便利是无法拒绝的,家庭厨房是对传统餐饮行业的颠覆,也不会一棍子打死,不久的将来可以好好期待安全、可口的私厨服务。他透露,去年食品安全法重新颁布后,该局加大了对网络订餐等新型业态监管的研究,已将网络订餐的食品安全监管作为重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在依法行政的同时,一方面积极向国家、省食药局等上级部门反映新兴餐饮业态对传统监管模式的挑战,另一方面充分发挥特区立法权的作用,积极推动在《深圳经济特区食品安全条例》中增加网络订餐监管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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