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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网约车细则11月执行:什么人什么车可以依法上路?
发表时间:2016年10月9日 08:02 来源:新浪网 责任编辑:编 辑:麒麟

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已达560余万辆,机动车高强度使用、高密度聚集、高速度增长的趋势尚未得到根本缓解,交通拥堵由城市核心区向外蔓延,已远远超出道路资源和环境的承载力。

孙明正表示,设定京人京车的规定,还是可从城市发展和网约车的定位考虑的。

“北京城市城市病突出,网约车也是城市交通的一部分,规划网约车的发展需要从这个大背景下考虑,并且,网约车的定位是个性化的交通工具,满足特殊化的需求,需要适度发展。另外,北京通过限行,摇号等措施解决城市拥堵问题,降低个体化交通工具的使用的强度。如果再把网约车的人和车放开,将会对现有的措施产生冲击。还有一点,网约车等出租车都具有本地化服务特点,这也是考虑京车京人的重要考量。”孙明正表示。

3什么公司能“上岗”?

第一,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并在本市依法纳税;

第二,具备开展网约车平台服务的线上能力;

第三,在本市设立服务机构,并拥有保障服务的办公场所、培训教育场所、工程技术人员和企业管理人员;

第四,具有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服务质量保障制度,包括网络安全管理、驾驶员培训教育、考核奖惩、车辆检测维护、网约车服务评价和乘客投诉处理等制度和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第五,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提供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第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所以嘛,约车是个“大生意”,但是平台不是你想开,想开就能开。

4网约车到底涨不涨价?

市场说了算,必要的时候政府才会给个指导价。不过必要时是什么时候?还没准信儿。

网约车平台公司要提前公示作价规则、计程计价方式和价格标准,按规定明码标价,计程计价方式要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并提供本市出租汽车专用发票,不得侵害乘客合法权益。

5优惠券还有没有了?

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有为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运营、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运营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损害公众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合法权益的价格违法行为。

简单的说,比地铁、公交还便宜的“烧钱时代”已经过去了,不涨的太过分就谢天谢地了,就不要再惦记啥优惠券、打折券了。

6出了事有没有人管?

最起码的,接入平台的运营车辆,应当按照运营车类保险费率投保交强险、赔付额度不低于100万元的第三方责任险和乘客意外伤害险。车辆的定期保养、检查等等也得由平台操持起来了。

7“拼车”不受管?

首先先得给您讲讲交通部门规范的拼车,又叫顺风车的概念:合乘双方自愿,不以盈利为目的。

现在很多网约车平台的拼车业务其实都是打着引号的。以后,这些行为将被禁止。指导意见里明确了,平台不得组织或帮助他人以私人小客车合乘的名义提供网约车运营。

还有一点是新提出来的,拼车的车必须有北京市号牌,而且是7座以下的。如果这条通过了,那家住燕郊用外地牌照但是有合法进京证的车,车主拼车到国贸上下班,就成了违法行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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